(吴牧师)
上周我们通读圣经时,一定会读到利未记 5:1,“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(或作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),他本是见证,却不把所看见的,所知道的说出来,这就是罪,他要担当他的罪孽。” 你要是读英文 NIV 版本的话,你会体会其中的力度,“If anyone sins because they do not speak up when they hear a public charge to testify regarding something they have seen or learned about, they will be held responsible.” 你明明是见证人,你看到或者知道真相,知道内情,但你为了不惹麻烦,或者害怕不敢出来说话,你就在 神面前犯罪了,你要担当你的罪孽。
我们有些年纪,有点阅历的人都知道,或者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情,不该知道的事情知道的越多越危险,起码越麻烦。所以老于世故的人会装糊涂,明明看见了假装没看见,明明知道了,装作不知道。有的人良心实在过不去,就用各种方式隐讳的表达出来。如果是一些人的缺点、错误,并不伤及别人,也不是他故意使坏,明面上帮人遮过,暗地里给他本人指出来,倒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做法。圣经也教导我们,要用爱心说诚实话,目的是要造就人。但如果你看见一个凶手杀人了,特别是犯罪团伙犯罪了,你明明看见却不敢说话,按照圣经的教导,你就犯罪了。举个例子,很久以前我的岳母在中国的一个大商场买东西,那时没有信用卡,都是带着现金去东西的,十元是最大的面额。因为她要买一个首饰,就带着厚厚的一叠钞票,放在一个手提的小包里,拿在手上,结果,被几个职业小偷盯上了。她在橱柜看首饰的时候,一边和服务员说话,一边仔细地观看首饰,把小包挤在玻璃柜台上。当她看中了一个首饰要买的时候,那个服务员说你不用买了,你的钱已经被人偷走了。我岳母很气愤地说,你看见了你为什么不说?服务员说我天天在这里工作,若说出来了,我在这怎么工作?多么“合理”的理由啊!多么“漂亮”的托词啊!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,我们不知道,但对这么明显的邪恶,一个人居然能够睁一只眼闭眼,还能心安理得地对顾客说出那样的话。
我们再来看当年埃及法老和整个国家机器欺负以色列人的情形。他们强行把以色列人作为奴隶,任意奴役他们,想怎么欺压就怎么欺压,还以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:你们太懒惰了! 感谢主, 神听了他们的哀求,祂借着摩西的手将他们从埃及拯救出来。埃及法老邪恶,凭着手中的权力不让以色列人离开,但我们的 神却是公义的,祂不允许法老欺压以色列人。于是, 神用祂大能的手重重地刑罚了埃及法老以及他的臣仆们,用十大神迹,将他们制服,最后把法老和追兵葬身于红海之中。
神说祂是圣洁的,因此祂要我们属于祂的人也要圣洁。你可能会说,我看到不公义的事情,我可不敢直接说出来,在强大的黑势力面前我可没有那个胆量,再说我人微言轻,谁听我的,还是装糊涂安全啊!弟兄姐妹们,求主帮助我们有一个清洁的心,有一个正直的灵。更求主赐给我们智慧和勇气,来面对自己的罪,面对各样的邪恶。